古龙的真相:薛兴国是“古龙用短句分行骗稿费”这个谣言的始作俑者

(友情提醒:eseng原创,非理性码字,你懂的。)

经常看霓虹国爱情动作片的朋友应该知道,很多作品封面图上的主演那可真叫秀色可餐,让人情不自禁地心猿意马起来。结果点进去一看,那种恍如隔世的反差被骗感,让人恨不得指爹骂娘。

这类主演有一个极酷的江湖称号:封面杀手。

在这个假货泛滥,杀手横行的江湖,要碰到一个实诚点的,不仅需要慧眼,更需要运气。

在很多喝了半辈子假茅子、假洋酒的人心中,假作真时真亦假,思维一旦形成定式,八匹马也难拉回。

这时候,童话故事《皇帝的新装》中,那个童心未泯的孩子所说的话就像震撼弹一样具有惊人的杀伤力。

但是,同样的言语从一个勇气可嘉的成年人嘴里吐出来,可能有如一块小石头扔进大海,惊不起半点水花。

大伙的眼睛都没瞎,谁都不说的时候,最先说出来的那个人就眼瞎了。

但是话从一个小孩子嘴中讲出来,情况就完全不一样了。

江湖不是打打杀杀,江湖就是人情世故。

但小孩子不需要懂人情世故。

好希望回到那个童真无邪的年代,指着那群道貌岸然的小人说,你好假哟,你造谣啊。

在武侠江湖,流传着关于古龙的种种谣言。其中,古龙用短句分行骗稿费的谣言,是最可恨的。

而薛兴国就是古龙用短句分行骗稿费这个谣言的始作俑者。

古龙的稿费,是算稿纸,也就是说,一行二十五个字,不管写得满不满,都以二十五字计酬。

他在《凤舞九天》写过这样的句子:

星。

星星。

满天的星星。

这样就赚了七十五个字的稿费了。

——薛兴国《古龙十章》

在1985年9月26日,古龙去世仅仅五天,为古龙披过麻戴过孝的薛兴国就猴急似地发表了《古龙十章》,刊登在《民生报》副刊上。

众所周知,薛兴国是古龙的弟子之一,以古龙老友自居的薛兴国本身又是媒体编辑,所以这篇纪念古龙的长文颇有分量,加上发表时间又早,其影响力极为深远。

很遗憾,这篇文章在内容上很垃圾,太多胡编乱造了,很多事实完全经不起推敲。

比如,薛兴国说古龙用短句分行骗稿费,这根本就是谣言,而且这个谣言的始作俑人就是薛兴国,源头就是这篇《古龙十章》。

薛兴国举了《凤舞九天》中的一个“满天的星星”例子,在读客图书策划由河南文艺出版社于2013年5月发行的《陆小凤传奇6:凤舞九天》中是这样写的——

星星,满天的星星。

闪亮的星星。

崔璀粲粲的星星。

其实压根不用管初始版本是不是这样写的,因为这根本就不是古龙的文字,而是薛兴国代笔的。结果,薛兴国把自己写的垃圾倒在了古龙的头上,说“他在《凤舞九天》写过这样的句子”。

在资深古龙版本研究专家程维钧的《古龙小说原貌探究》一书中,程维钧就很明确地打薛兴国的脸了——

这几句曾经被某些评论引为古龙“骗”稿费的依据,其实是薛兴国写的,同样模仿过头了,古龙的景物描写非常简洁,不会如此重复啰唆。

要知道,《凤舞九天》最初是以《隐形的人》为名首发连载于香港《明报》,时间跨度从1974年9月16日开始,到1975年2月连载中断。

到了1978年,《隐形的人》才更名为《凤舞九天》,开始在台湾《民生报》连载,时间跨度从1978年9月19日开始,到1979年6月完结。

据程维钧考证,这本书古龙写了超过一半的文字,然后薛兴国才接手代笔续完,具体代笔节点都考证出来了——

在“仗义救人”之前的篇章,从文笔、悬念设置、叙事手法来看,都是古龙的风格,毫无破绽。如果其中有代笔,不会如此天衣无缝。

从“仗义救人”的后半段,“一张由四十九个人,三十七柄刀织成的网”往后,则完全是不同的风格和水平,熟读古龙小说的人,至少能从两个方面分辨出是代笔。

——程维钧《古龙小说原貌探究》

而“满天的星星”则出现在“仗义救人”的下一章“重回岛上”,就是薛兴国代笔的文字。

并且,1978年的古龙,已经是财富自由了,占大头的收入是影视改编版权费,区区稿费不足挂齿。

1978年的古龙,名利双收,正值人生巅峰,压根就不需要靠短句分行来骗稿费啊。

但是,对于1978年的小编辑薛兴国,乃至1985年的薛兴国来说,稿费收入可是大头啊,可是一笔巨款啊。

所以,真正用短句分行骗稿费的是薛兴国,典型案例就是《古龙十章》这篇错误百出的文章了。

而且,都不用等到程维钧在2018年出版《古龙小说原貌探究》来打薛兴国的老脸,猴急的薛兴国为了多赚稿费,狠起来连自己的脸都能狠狠地抽打得“啪啪啪”作响。

古龙写稿的稿费,是以稿纸来计算的,不管他在这一张二十乘二十五的稿纸上写了多少字,都要算五百字的稿费。因此,他喜欢用短句。

有一次,我对他说我在《凤舞九天》里的稿费,破了他的纪录。因为我是这样写的:

星。

星星。

满天的星星。

连三个句号在内只有十一个字,就赚了七十五个字的稿费。他却说,我应该这样写:

星。

星星。

满天星。

满天星星。

满天的星星。

满天都是星星。

那就二十七个字可以赚一百五十个字的稿费。

不过这是出了书以后的话题,所以书中还是用了前面说的十一个字的句子。

——薛兴国《狗尾续貂话古龙》

这篇《狗尾续貂话古龙》被收录在2010年10月出版的《香港人和事》一书中,由知名媒体人罗孚先生主编,这本书可比2018年出版的《古龙小说原貌探究》要早。

薛兴国可能看到胡说八道的《古龙十章》赚稿费赚得太轻松了,尝到了甜头,才忍不住瞎奇葩乱写了这篇《狗尾续貂话古龙》,同样的短句分行写法,同样的信口开河,前言不搭后语,毫无逻辑可言。但同样多的稿费不就骗到手了吗?

同样一件自己弄的破事,同样的关于“满天的星星”的三行文字,薛兴国在《古龙十章》中造谣说古龙“他在《凤舞九天》写过这样的句子”,给古龙乱扣屎盆子,用来恶心人;到了《狗尾续貂话古龙》中,薛兴国改口又说“我是这样写的”,亲口承认是自己的杰作,而且还因以十一个字赚了七十五个字的稿费而沾沾自喜,也因破了古龙以最少的字赚最多的稿费的记录而洋洋得意。

嘿,薛兴国这反差彪子的形象真是厚颜无耻至极。

曾经,我有专门码过一篇“从《古龙十章》到《狗尾续貂话古龙》闲扯反骨仔薛兴国”的文章,专门把人模狗样的薛兴国骂了一顿。

薛兴国作为古龙的弟子,他不配!

薛兴国对不起古龙,薛兴国辜负了古龙!

薛兴国可能也估不到,作为古龙用“短句分行骗稿费”这个谣言的始作俑者,在给古龙扣上这顶屎盆子,在给古龙捅下这个大篓子后,居然能完美地隐身。

这究竟是一种幸运?还是不幸?

之后,这个谣言在媒体江湖发酵,在武侠江湖蔓延,在各种真真假假的江湖扩散传播,众口铄金之下,假作真时真亦假,彻底与这个虚幻迷离的世界融为一体,生生不息。

在古龙江湖中,有一个叫做高老大的女人,曾经说过一句话:”仇人并不可怕,真正可怕的是你的朋友”

真是一语成谶!

长眠于地下的古龙可能也估不到,像薛兴国和林清玄这样的朋友,古龙生前可是掏心挖肺地以诚相待,结果呢?

薛兴国是“古龙用短句分行骗稿费”这个谣言的始作俑,而林清玄是“古龙用十几个‘咚咚咚’每字一行骗稿费”的始作俑者。

人走茶凉,作为曾经的朋友,薛兴国和林清玄都是在古龙背后捅刀子的人。

记得探花郎李寻欢讲过,”朋友就是朋友,朋友绝不分好坏,因为朋友只有一种。如果你对不起我,出卖了我,你根本就不是我的朋友,根本就不配说这两个字。“

所以,林清玄不是古龙的朋友,薛兴国也不是古龙的朋友。

他们都不配。

eseng于2026/10/10